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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牛解禁 政府把關保障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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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臺北訊)行政院長陳冲日前表示,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已於八月八日經總統公布,衛生署及農委會等相關部會應確實依照修正條文、立法院四項附帶決議並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(Codex)標準及國人膳食習慣等,同步辦理相關規範,包括訂定安全容許量及強制標示規範等,農委會也應依照「動物用藥品管理法」規定作適當處理,嚴格執行「安全容許、牛豬分離、強制標示、排除內臟」的政策目標,讓消費者安心。
陳院長在行政院會聽取衛生署及農委會「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後牛肉管理措施規劃」報告後,同時指示相關部會應加強宣導並廣泛收集民眾意見及專家建言,原規劃的社區宣導工作也應持續辦理。相關措施執行一段期間後,如有檢討必要,由衛生署配合農委會等單位提出報告。在對外關係部分,陳院長也指示衛生署、農委會、經濟部及外交部應密切聯繫,務必注意包括對世界貿易組織(WTO)等國際組織通報的法律效果。
衛生署表示,該署於總統明令公布「食品衛生管理法」修正案後,已著手辦理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及強制標示等公告事宜,並已召開專家會議,將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及國人膳食習慣,建議萊克多巴胺的最大殘留容許量為10ppb,在強制標示方面,未來將規定包裝、散裝及提供飲食場所,全部加註「牛肉原料原產地」標示。
農委會表示,該會已著手修正九十五年動物用禁藥公告事宜,未來將開放乙型受體素(瘦肉精的一種)作為牛隻含藥物飼料添加物,但仍不准使用或解禁於豬隻及其他畜禽,以達成「牛豬分離」的政策目標。此外,依「動物用藥品管理法」規定,在未取得動物用藥品許可證前,國內牛隻仍不得使用萊克多巴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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